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篇1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管理,完善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依据《芙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芙政发〔*〕0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考核对象为经区卫生局登记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科学、规范、有序。科学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的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二)公平、公开、公正。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简便、适宜、高效。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四)激励、促进、有效。充分发挥考核作用,根据结果,奖励先进,调动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机构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与效果,保证群众受益。
第四条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基层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完善和落实基层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转,为绩效考核提供条件。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考核内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的考核内容
(1)机构管理。包括机构环境、人力资源管理、财物管理、文化建设和信息管理等。
(2)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
(3)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中医药服务、医疗费用负担以及基本药物制度等。
(4)服务模式。包括社区参与、协同服务、责任制服务、主动服务等。
(5)满意度。包括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卫技人员满意度、社会满意度。
2、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群众满意度等。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行政管理。服务数量主要考核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指标;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德医风、业务水平、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考核是要定期听取街道(乡、局)和群众的意见,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行政管理考核是对职工的出勤、岗位技术规范落实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指标体系
遵循科学性、重要性和可获得性原则制定《芙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工作考核细则》及《芙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工作考核细则》。考核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明确考核指标的内容、标准、权重以及考核与评分办法。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主体
芙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区卫生局与监察、绩效办、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成绩效考核工作组对本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第八条考核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绩效考核工作组根据《芙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工作考核细则》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于每年10月上旬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进行集中考核,并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出具考核结果上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根据《芙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工作考核细则》对其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进行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将考核结果上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成立由领导班子及职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领导机构,在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及其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按每月和年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由三部分组成:机构绩效考核分占70%;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价占10%;机构职工民主测评占20%。
(三)结果公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公布。
(四)沟通反馈。领导小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考核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绩效考核责任制,明确考核相关人员职责与纪律要求,考核过程中尽可能不影响被考核机构业务的正常开展。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条考核结果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合格(考核成绩≥80分),基本合格(60分≤考核成绩<80分),不合格(考核成绩<60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考核成绩≥90分),合格(70分≤考核成绩<90分),基本合格(考核成绩分60分≤考核成绩<70分),不合格(考核成绩<60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运用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
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服务站、村卫生室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以上的按相关规定全额拨付补助资金,对考核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减20%补助资金(用来奖励考核合格的机构),并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免去其负责人职务。村卫生室、服务站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进行管理。
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部署,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有效、持续运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素质显著提高,逐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综合改革原则。各地区要突出基层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
(二)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各地区作为此次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制订改革方案,统筹工作安排,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三)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原则。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用好现有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地区要统筹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10万人左右或处于几个乡镇中心区域的可设置中心乡镇卫生院,城镇每3至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聘用人员和核定收支的依据。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防保单位的人员编制,以所在地农业户籍人口数量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以所在社区每月户籍人口数与流动人口数之和的全年平均数为基准,按一定比例核定。市对各地区核定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在编制总额内决定编制使用数量,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剂安排。
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覆盖区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委托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满足本地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各地区要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由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核定的编制及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各地区要对未聘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各地区要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绩效考核体系,由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
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人员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
(四)推进政府补偿机制改革。
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确保其正常运行。其中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各地区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政府对核定的收支差额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地区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需经费的主要责任。
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政府对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偿。政府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给予适当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2010年4月下旬,召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市编办完成对各地区的编制核定工作。
(二)2010年4月30日前,各地区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
(三)2010年6月15日前,各地区组织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聘用工作。
(四)2010年6月30日前,各地区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核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实行绩效工资。
(五)2010年12月底前,各地区妥善安置在编、在册未聘富余人员,落实相关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市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地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发展和改革、卫生、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改革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搞好区域卫生布局,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二)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各地区要切实保证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行为。
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篇3
从国家层面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2010年启动试点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目标、原则、路径和重点任务等。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改革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政策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等,要把改革政策转化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并产生预期效果,绩效考核是最为关键和有效的手段之一。
2015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15]9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绩效评价的目标、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全国各地开展积极探索,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外部环境、内部机制、群众需求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对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在2015年文件的基础上,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的细化及完善。在总体思路上,《意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事业得发展”的目标,更加注重维护公益性及调动职工积极性;在具体指标设置上,更加强调目标导向及结果导向,强调真实客观及结果的运用。《意见》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坚持属地化管理及信息化支撑,确定了三大主要任务,包括:(1)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方面共55个具体指标,其中26个指标为国家监测指标。(2)建立统一的考核支撑体系,包括统一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和医学名词术语集;完善满意度调查平台,建立考核信息系统。(3)建立规范的考核程序,包括医院自查自评、省级年度考核、国家监测分析3个步骤,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该《意见》规定了国家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各地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不同类型的三级公立医院细化考核指标和权重,以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根据《意见》要求,2019年在全国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3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该《意见》的出台,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对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从医院层面看,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实施,公立医院的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将从过去的“成长时代”逐步转入“成本时代”。三医联动改革的目标是实施分级诊疗、控制医疗费用增幅、取消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适当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制度,而这些工作都需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实施。在绩效考核的引导下,公立医院的发展方式、管理模式都需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做出调整,而高效的绩效管理将对医院的发展尤为重要。本文讲的绩效管理是广义上的定义,包括为实现组织目标、提升绩效产出而发生的所有活动和工作,包括绩效计划(Plan)、绩效辅导(Do)、績效考核(Check)、绩效结果运用(Adjust),简称PDCA循环,而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借助内部、外部绩效考核,可促使医院实现三个转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提高医疗质量;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投资方向上,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职工待遇。
二、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开展情况
在2015年《指导意见》出台前后,全国各地为引导公立医院维护其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考核评价模式,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成都等地该项工作开展日趋成熟,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本文以广州为例,介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员会)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广州市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一)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体系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广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部门,与人社局、财政局统筹安排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在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价办公室,承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日常工作。
2.成立绩效考核专家工作组,定期开展培训和研讨。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将专家划分为医疗、管理、财务三大工作组,定期组织培训,集体学习理论知识及解读最新政策,针对指标设计、评价方法等展开多种形式的研讨,形成长效的培训、研讨机制,确保考核专家同质化。
3.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健全评价机制。为明确广州市公立医院定位及发展方向,维护其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广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办法》,作为开展本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1.针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特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的方法设置、修订考核指标体系,指标框架分为定性、定量、倒扣分三部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因业务不同在指标设置上存在差异。总体来看,考核指标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精细化管理、费用控制、可持续发展等,与《意见》中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指标体系有很好的契合度,同时,结合广州实际,将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作为倒扣分设置,形成一套完整的考核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考核模式特色化。目前广州市采用的是回顾和目标相结合的综合性考核方式。各被评价对象先行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所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同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区属二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过程分为病历质量点评、满意度调查、后台取数和日常监督数据相结合、现场考核、院长综合述评等环节,并结合部门日常管理的评价情况,多维度、多角度地对受评单位进行客观考核,逐步形成了具有广州特色的六维一体考核模式(六维指六大考评环节,包括:医院自评、处室初评、病案核查、后台取数、综合述评、现场考核,一体指一套完整的考核指标体系)。
(三)形成评价结果反馈机制
1.及时反馈评价结果,督促整改。汇总各个环节的评价结果,将受评单位按分数高低划分为A、B、C、D四档,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反馈,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集中召开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会,全面通报绩效考核实施情况,对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出整改要求,在下一年度的考核中重点核实整改内容。
2.对评价结果加以运用,发挥指挥棒作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排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人社局、财政局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奖惩,并与财政补助力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实施情况及建议
笔者认为,科学的绩效方案设计、多样的绩效考核方法、高效的信息化支撐,是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绩效方案的设计
绩效方案作为一种管理措施,不仅仅是绩效考核的依据,更是医院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的体现,是基于技术的博弈和平衡,需多部门协同完成,绩效政策要与工作制度、人事制度、培训制度、文化引导等协同发力。绩效方案的设计应讲究科学性,既能体现医疗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能解决医院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又能被职工接受,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绩效方案要相对稳定,同时要动态调整,考核指标的设计要抓住重点,便于取数,方便使用。
(二)绩效考核的方法
绩效考核作为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方法多种多样,从目前发展情况看,比较常用的绩效考核方法包括关键绩效指标法、综合目标考核法、平衡计分卡法等,这些考核方法各自有着相应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对于公立医院而言,应从自身的目标、定位出发,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特点、医院的经营环境等因素,对绩效管理方法进行合理选择和应用,确保方案优势可有效体现。按照规范的流程开展绩效考评,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实现职工个人目标、科室整体目标及医院战略目标相一致,形成良好的绩效管理氛围,提升绩效考核的有效性,做到方案科学、过程合理、反馈及时、奖惩适度。
(三)信息化建设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公立医院需借助于信息化建设,促进医院业财融合,提高绩效管理及评价的科学性、及时性及智能化水平。精细、实时、相关的数据形成的信息才能发挥导航仪的作用,强有力的信息整合、可视化的展示、及时的反馈可以帮助临床医生、医院管理者工作更有效率,而高效的信息化可助力于问题挖掘、科学决策,促进医院管理者行为的改变及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是实现《意见》中提出的“支撑体系”的必要前提。
四、正确处理好外部绩效考核与内部绩效管理的关系
将绩效考核作为抓手,对促进医院实现三个转变、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于外部绩效考核与内部绩效管理的关系,是一种宏观与微观、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二者由于所处的层面不同、解决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存在不同,但二者考核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将绩效考核作为一种导向性的管理工具,一方面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故医院在开展绩效管理过程中,要将外部考核与内部考核有机结合,避免出现“两张皮”。归纳起来二者在“考什么”“如何考”及“如何运用考核结果”问题上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
(一)“考什么”
《意见》中明确提出绩效考核的4个维度,即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其55个考核指标均围绕该4个维度来设计,这就给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指明了方向,将《意见》作为指导,结合医院发展目标及自身发展情况,将4个维度的考核指标渗透到日常的绩效管理全过程,形成一套科学、全面、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对考核标准分类管理,对不同的部门因工作标准、工作内容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标,以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同时,《意见》中提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适当补充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部分绩效考核指标”,各公立医院也可将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补充到内部绩效考核中。
(二)“如何考”
公立医院需专设考核部门,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工作,将内、外考核相结合,借助于多样化的考核方法和高效的信息化建设,从医疗质量管理、运营分析、人才引进与培养、信息化建设、患者满意度服务、公益性建设等方面开展考核,实现考核指标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定期跟踪反馈,形成PDCA闭合循环。日常加强与科室、职工双向沟通,传达绩效管理理念,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引导科室持续优化和改善各项工作,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以实现职工与组织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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